人名所以为名,是因为它具有自已的特殊性,在起名习惯上,不是什么字都可以入名的,,早在我国周朝时,就规定了起名的“七不准”,这也是我国最早的起名禁忌,起名上的忌讳也随时代的变化而不断更新,到了今天,又演变为如下忌讳: 凡是表现“凶恶”而又对人类有害的东西,都应归于“凶”“坏”的范畴。“凶”与“坏”是人们的冤家对头,我们应当千方百计铲除它,战胜它。用这类字词命名,是违背人闪的意愿的,是一种悖谬行为,应当终止。 “丑陋”是“精美”的对立面,我们要起的是“美名”,当然要忌用表达“丑陋”意思的字词。由于不科学、不文明的陈规陋习和落后意识的影响,用“丑陋”字起名,在我国由来已久,并且流传至今,这是需要认真革除的。用“丑陋”字起名, 例如牛牢、樊篱。樊篱指鸟笼子,比喻不自由的境地。 这里的“消极”字包括两层意思,一是指“贬义”词起名,二是指 “恶劣”词起名。用这两种意思起名,都不符合名字“意美”的要求,都会给正直、善良的人们造成反感,是不可取的。如竖刁、刁协(邪)、唐狡、狂狡、熊疑、赵奢、田横、吴贱安、李混子等,用“贬义”词起名的例子:孟陋、唐士耻、郑扒才、阁大肥、史(失)策、胡笃(糊涂)等。 所谓“嫌疑”字,是指人们特别敏感的一些字,乌龟、王八、秃、驴、醋、酸、臭、绿巾等。名字中直接用这类字的几乎没有,但是谐音转化成这类字的偶尔仍有出现,这也是应当避免的。如吴(乌)金贵(龟)、王霸(八)、业、吕(绿)金(巾)荣、项尚(上)图(秃)、班这侣(驴)等 。 |